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二是委托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外,应提交经办人本人的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外,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合作社直接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应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手续比较繁杂,加之注册时间长,因此合作社注册商标最好找专业的代理机构,通过专业人员指导,可以降低注册风险,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商标分类: 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谷物,牲畜,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及花卉,动物饲料,麦芽本类主要包括日用的未经制作的田地产物,牲畜及植物,以及动物饲料。尤其包括:未加工的木材;未加工的谷物;待孵蛋;软体动物或贝壳类动物(活的)。尤其不包括:半成品木材(第十九类);米(第三十类);草(第三十四类);生物培养物和医用水蛭(第五类);人造鱼饵(第八类)。
商标注册申请所需资料:商标图样,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
商标分类: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发动机(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工具,孵化器本类主要包括机器、机床、马达和发动机。尤其包括:各类马达、发动机零件;电动清洁机器和设备。尤其不包括:某些专用机器和机床(查阅按字排列的分类表);手动操作的手持工具和器械(第八类);陆地车辆用马达和发动机(第十二类)。
商标注册申请程序: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申请递交后的1~3个月,商标局会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阶段叫形式审查阶段)。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1年半左右。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商标局就会核准注册,下发商标注册证。
商标分类: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以及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宝,宝石、首饰、钟表和计时仪器本类主要包括贵重金属及其制品,并通常包括珠宝、首饰和钟表。尤其包括:首饰品(仿首饰品和贵重金属首饰及宝石);衬衫袖口的链扣,领带别针。尤其不包括:贵重金属的某些制品(按其功能和用途进行分类),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第二类),牙科用金粉(第五类),、叉和勺餐具(第八类),电开关(第九类),金笔尖(第十六类);非贵重金属制艺术品(按其原料分类)。
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期满之前6个月可以进行续展并缴纳续展费用,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10年。续展次数不限。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若宽展期内仍未续展注册的,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并予公告。